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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报】吉首公交车上抢夺方向盘女子,已被刑拘!

湘西头条 2022-05-02



10月13日起,

一段“一名吉首乘客与公交司机产生激烈争执

并多次把手伸入驾驶室,

准备抢夺方向盘,严重影响司机正常驾驶

的视频在湘西多个微信群迅速传开!

▲朋友圈、微信群、论坛传播视频




事件曝光后,网友纷纷谴责乘客的不理智行为,并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调查。




@天开文运:脑壳包铁,抢公交车方向盘这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,前面有几个案例都被判有期徒刑了的,啊不记事


@可依:有什么事可以找公司或者警察叔叔,前车之鉴又忘记了,生命贵重


@懒惰女王:估计平常也没看新闻,法律意识淡薄。自从公交车出了几起事故就不是扰乱治安那么简单了,只有到牢里后悔了


@大湘西农家乐:这种漠视其他人生命安全的应该重判



也有网友指出:乘客与司机争吵时,车上在座的其他乘客太冷漠。




@nokla8250:这一车人怎么就没有一个飞腿过去的呢?


@sd592935:哎呀,紧哎呀,有什么用,直接上去来个抱摔,按到地上,出事哎呀就能解决?


@草莓酱:有时间拍视频,都没一个人去制止,悲哀


@343171395:一车人都没有一个人去制止一下啊 万一发生紧急情况了可不好



视频流传的当天,吉首公交公司也表示:

“该事件已报警,正在等待处理”。

▽▽▽▽




事件经过


10月12日14时许,吉首市公交公司驾驶员向安玉驾驶2路公交车行至湘西州人大公交站台时,市民刘某某(女)带着一小男孩投币上车。当班驾驶员认为该乘客只投币三元,便要求补投,而乘客十分肯定自己投了四元,因此产生纠纷。


在争吵过程中,该乘客情绪激动,伸出右手拉扯方向盘。此时车辆正往五交化天桥路段行驶中,导致车辆暂时失控,但是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。后经过乘客劝说,刘某某放弃与驾驶员发生肢体接触,并在老吉大公交站下车。


接到报警后,经过走访排查、核实其真实身份情况后,民警于10月13日下午4时依法对刘某某进行传唤,目前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



相关法律法规

2019年1月8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联合下发了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》明确规定:


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,抢夺方向盘、变速杆等操纵装置,殴打、拉拽驾驶人员,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,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,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;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。


对正在进行的妨害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,乘客等人员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。制止行为造成违法犯罪行为人损害,符合法定条件的,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。

公共安全的红线不可逾越,

希望广大市民,

遇到此类事件时要敢于挺身而出,

坚决予以制止,

切勿因一点小事而造成不可挽回

的严重后果。



来源|新吉首

编辑|西西

监制|龙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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